社区公共政策
这是本社区正在强制性实行的公共政策,请务必认真阅读并遵守它们。
如果本页面对于条例的解释或阐述与条例原文发生冲突,请以条例原文为准。
社区公共政策
这是本社区正在强制性实行的公共政策,请务必认真阅读并遵守它们。
The Nationarea 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典范来保护社区成员的权利、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和普遍利益。这个页面将为您解读在社区内活动必须要遵守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界定所有可能会导致封禁的违规行为,以及它们可能会导致的对应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本页面的绝大多数内容属于对社区法典核心内容的总结性概括。在司法实践中,行政员将以页面底部折叠块中的社区法典原文为绝对的审查准则。
内容
社区法典是社区核心准则的合集,收录了所有在本社区被严格禁止的行为。这可能是一份稍显复杂的法律文献,但它明确规定了您不可以做什么,以及——如果您做了那些不能做的事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您不需要如履薄冰。尽管原文冗长,但社区法典的核心内容非常清晰:尊重他人,爱护社区。只要保持友善和慎重,您不太可能触犯其中的任何规则。总之,请了解以下四项原则:
一 绝对的禁令
- 不要泄露、传播任何人的真实个人信息(“开盒”)。这已被社区成员广泛视作极其恶劣且必须严厉制裁的行径,并且已在事实上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涉及犯罪。
- 不要引入现实,特别是东亚地区(特别是中国大陆及两岸三地)的政治内容。作为一个基于幻想和理论演绎的架空世界社区,我们并不欢迎直白地引入现实政治内容,因为引发公共安全部门介入的政治内容将可能为社区带来严重后果。
- 不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多个账户活动。为了避免混淆、欺诈和冒充,同时让每个用户更好地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社区禁止未经批准的分身账户。一经发现,所有账号都会受到严惩。
- 破坏不属于您的页面。这里的破坏指任何事前或事后未经相关人员授权的,对任何不由您创建的页面的改动。请在进行任何编辑前取得正式许可。
二 基本的礼仪
- 保持尊重和礼貌。不要辱骂、贬低、挖苦或者诽谤其他人。
- 保持恰当的社交距离。不要反复去找讨厌或者反感你的人,不管你有多“喜欢”他们。
- 保持谦虚。不要装成无所不知或者高人一等的天才。
- 尊重他人作品。不要抄袭或者恶意贬低他们的作品,这是极其无礼和粗鲁的行为。
三 维护和平与友善的氛围
- 不要发布直白色情、过度暴力血腥、恐怖惊吓等违反法律或有害健康的内容。作为一个有许多未成年人关注和参与的社区,我们应当负起保护他们的责任。
- 不要宣扬法西斯、种族主义、恐怖主义等极端思想。这将可能引发无意义的混乱和相互攻击。
- 不要吵架。在经历许多风波后,职员已经决定对公开争执采取严厉措施。
- 不要提起恶意、低俗和其他容易让人不适的话题。作为每个人的社区,您值得一个宁静、高雅与健康,远离丑恶和阴暗事物的地方,其他所有成员也是如此。
四 遵守创作礼仪
- 不要随意侮辱、贬损或恶意演绎其他人的设定。这是对他人心血结晶的基本尊重。
- 不要随意创建新的标签。这将为设定管理带来巨大混乱。
- 不要抄袭和不当引用。请在使用他人的成果前预先取得许可。
违规行为的处理
在此处载明的社区司法政策规定了处理成员违规事件的流程。为了保护社区成员的权利,根据这份条例的要求,职员需要在不会造成更大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公示每起案件的经过、证据和判决说明。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维护 The Nationarea 社区的和平、安全与公义,保护成员的权益与尊严,依照社区宪章,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程序原则
违规行为的判定、处分的下达与执行均根据相关条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只有条例明文规定的违规行为,可以由职员按照现行的违规审查政策下达处分。
任何人都不得仅基于怀疑而被认定为违规。
第三条 平等原则
对任何成员违规,在适用条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成员有超越条例的特权。
第四条 合理原则
处分的轻重,应与成员违规行径的主观恶意和行为危害相适应。
第五条 适用情况
违规行为发生在 The Nationarea 社区,包括在社区成员之间、中文站点、沙盒站或相关群组内的,就适用本条例。
社区成员若在社区外违反其他社区的条例,由该社区按照其规则进行处分;此后,社区成员不因同一违规行为而受到本社区的处分,除非此类行为同时危害到了本社区的公共利益或名誉。
国际站点成员在社区内违反本条例,由国际站点按照其规则进行处分,但经行政主席要求按本条例处分的除外。
其他社区驻本社区的外交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违规行为明确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犯罪的,可以由行政主席采取任何必要措施。
第六条 适用时效
本条例施行以前,依照当时条例已经作出的生效处分,继续有效。
对于现行文本生效以前发生的违规行为,应当按照违规行为发生时的有效规定进行处分,但审理的原则、程序和适用情况应当基于现行文本。
依照当时的合法条例明确不违规,但在现前条例下违规的行为,一般不给予处分。
除非先前的违规行为产生了新的负面影响,否则不应就成员的同一违规行为重复下达处分。
第七条 处分的改变
行政主席有权在成员上诉后修改或取消原有的处分。
社区议会有权以三分之二多数的议员要求重新审理任何案件。
如果成员受到了不公正的处分,这一处分应当得到解除外。此外,职员需要向该成员赔礼道歉,并尽可能地弥补损失。
第二章 处分力度的考量
第八条 非恶意减免因素
因为疏忽而不慎违规,不具有主观恶意的过失违规者,应当从轻或减轻处分。
确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规行为不应受到处分。
对于被胁迫违规的违规者,应当按其违规情节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九条 违规者因素
任何心智正常的成员违规都应当受相应处分,无关其年龄、担任职务或创作贡献。
第十条 正当防卫因素
为了使社区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利免受违规侵害而被迫采取的轻微违规行为,应当减轻或免除其处分。
第十一条 行为因素
具有明确证据表明其准备实施违规行为的试图违规者,按其所预备从事的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已经着手实行违规,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违规者,按其所预备从事的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在违规过程中,自动放弃违规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规结果发生的违规者,在其所预备从事的违规行为的处分范围内从轻或免除处分。
共同从事违规行为的所有违规者受到相同的处分。
第三章 处分
第十二条 处分的种类
处分分为主要处分和附加处分。
主要处分的种类如下:
(一)警告;
(二)有期封禁;
(三)永久封禁。
附加处分的种类如下:
(一)剥夺公共权利;
(二)要求书面道歉。
附加处分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十三条 书面道歉
书面道歉请求可以适用于任何案件,但需要由案件中的受害主体或公共机关提出,接受道歉或被要求给予道歉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或公共机关。
要求书面道歉的裁决被正式下达后,被要求给予道歉的对象必须在七天之内,向需要道歉的受害主体或其授权的代表,以书面格式发送一封道歉私讯。这封私讯的有效性由行政主席确认。
若逾期发送、拒绝发送或最终只发送了无效的道歉私讯,行政主席可以合理地加重处分。
第十四条 警告
在社区成员的行为违反本条例,但是造成的危害较为轻微、主观恶意不大,且在当年受到的警告次数不多于四次时,职员可以仅予以其警告。
第十五条 有期封禁
有期封禁的期限为三年以下。
处于有期封禁期间内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社区内活动或逃避处分。
多项违规行为的有期封禁时长应当累加执行。
第十六条 剥夺公共权利
剥夺公共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担任公职人员的权利。
剥夺公共权利的第一个周期从下一次换届选举之日起开始计算,每个周期为三个月。
第十七条 永久封禁
永久封禁只适用于行径极其恶劣的违规分子,并应由行政主席下达。
对因在封禁期内继续违规,或因单次严重违规行为构成数罪并罚,致使其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封禁累计超过三年的社区成员,应处以永久封禁。
被永久封禁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社区内活动或逃避处分。
第十八条 其他情况
警告计数在所有站点内共享。
受到封禁的公职人员应被免除其职务。
群组内的管理根据群组规则和实际需要进行。
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损害个人权利
第十九条 诽谤
伪造、传播关于社区成员的不实信息,影响恶劣的,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有期封禁。
这些不实信息特别恶劣、严重危害社区成员声誉和心理健康的,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封禁或永久封禁。
第二十条 语言攻击
对社区成员进行公开侮辱或谩骂,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有期封禁。
第二十一条 骚扰
对社区成员施加下列行为,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封禁或永久封禁:
(一)鼓励或威胁进行自我伤害;
(二)刻意、持续地在私下谈论令其不适的话题;
(三)恐吓或威胁;
(四)持续地控制、胁迫或操纵;
(五)在被要求停止后仍保持过分的亲密关系,或进行令人不适的调情;
(六)在不适宜的地点或情境下分发色情信息,或开有性暗示的玩笑;
(七)其他任何令其反感和抗拒的行为,经拒绝而不改正。
第二十二条 侵犯个人隐私
恶意泄露或传播社区成员不愿公开的隐私或个人信息,处永久封禁。
第二十三条 政治攻击
基于社区成员的政治见解(违反条例规定的政治观点除外)对其发起语言攻击,或强迫社区成员表达其政治观点,或强迫社区成员支持某种政治观点,处六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的有期封禁。
第二十四条 冒充和盗用账户
冒充或顶替他人在社区内进行活动,或盗用社区成员的账户,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封禁或永久封禁。
第二十五条 抄袭或不当引用
抄袭或不当地使用他人设定,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封禁。
第二十六条 破坏个人页面
未经许可地修改社区成员的页面内容,每个页面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有期封禁。
第二十七条 侮辱创作成果
极端贬低或基于恶意改编社区成员的创作内容,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有期封禁。
煽动针对某一成员或某一设定的恶意评分,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有期封禁。
第二章 损害社区利益
第二十八条 破坏公共页面
破坏任何设定或其他属于社区的公共页面,每个页面处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的有期封禁。
第二十九条 发布不当内容
在社区内发布涉及以下内容的言论、设定或讨论帖,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有期封禁:
(一)直白或儿童相关的性内容;
(二)过度的暴力或血腥内容;
(三)不必要、过度或可能影响健康的恐怖或惊吓内容;
(四)令公众不适的丑恶和低俗内容;
(五)与东亚地区无关的敏感政治话题;
(六)破坏公共和平的内容;
(七)并非出于疏忽或过失而被发布的,空白或无意义的内容;
(八)未经批准的现实内容推广。
第三十条 发布恶劣内容
在社区内发布涉及以下内容的言论、设定或讨论帖,处三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封禁或永久封禁:
(一)鼓励从事违反法律或有害健康的行为;
(二)严重破坏公共和平的内容;
(三)讨论与东亚地区相关的敏感政治话题,尤其是那些涉及中国大陆或两岸三地的内容;
(四)煽动身份歧视,包括基于民族、种族、性别、性取向、残疾、年龄等个人因素,以及居住地、信仰、教育程度、使用语言、工作、收入与财产等现实因素;
(五)宣扬法西斯主义、种族主义或恐怖主义等极右翼思想;
(六)支持恐怖袭击、种族灭绝、人道主义灾难或自然灾害,包括宣传、美化、煽动或辩护这些活动,以及攻击、嘲笑或侮辱这些事件的受害者。
第三十一条 破坏站点功能
破坏网站的站点功能,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封禁或永久封禁。
恶意上传空间过大的非创作相关或公共需要附件,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有期封禁。
第三十二条 破坏公共和平
煽动或引发社区内基于愤怒或恶意的大规模冲突,处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有期封禁,可剥夺公共权利三个周期。
第三十三条 煽动暴力
在社区内煽动他人对社区成员施加语言暴力或其他攻击,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封禁或永久封禁,可永久剥夺公共权利。
第三十四条 扰乱公共活动
妨碍社区活动,如竞赛、精品评选等的正常进行,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封禁,可剥夺公共权利二个周期。
第三十五条 扰乱设定管理
故意、多次违反设定或页面管理相关的公共政策,处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封禁。
第三十六条 分身
未经批准地使用多个账户在社区内进行活动,永久封禁所有分身账户,主要账户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封禁。
未经批准地使用脚本或其他方式自动发布内容,处永久封禁。
第三十七条 妨碍公务
妨碍公共投票、选举、下达处分等公共事务的正常进行,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封禁,可剥夺公共权利三个周期。
多次回复不开放的行政帖,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处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封禁。
第三十八条 内乱和分裂
煽动或导致社区的分裂与极端对立,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封禁或永久封禁,可永久剥夺公共权利。
第三十九条 渎职和滥权
公务人员违反宪章或条例规定地行使职权,影响恶劣的,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封禁,可永久剥夺公共权利。
第四十条 攻击其他社区
对其他社区发起辱骂与攻击,造成对方公开抗议与恶劣影响的,处六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封禁,可永久剥夺公共权利。
页面版本: 15, 最后编辑于: 20 Jul 2026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