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联盟的决议

大会 1 号决议
1025年1月11日表决通过,60 / 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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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联盟宪章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修订宪章 | 起草:温时

大会,

决定根据各国先前表达之意愿和建议,立即按新方案(请见附件)修订世界联盟之宪章,以准备世界联盟之重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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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1 号决议
1025年1月11日表决通过,10 / 2 / 0 。除埃隆罗克和椰岛弃权外,其余所有安理会成员均投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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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西半球国家为联盟成员国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接纳新成员 | 起草:温时

安全理事会,

注意到现阶段允许西半球国家加入世界联盟的可能性,

根据宪章第一、二、三条,

认可现阶段允许西半球国家加入世界联盟的必要性,并认为其将会对世界的和平与正义工作带来极大便利,

决定根据宪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在现在与将来批准西半球一切爱好和平、声誉良好且主权无争议之国家加入世界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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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2 号决议
1025年1月11日表决通过,11 / 0 / 1 。除埃隆罗克反对外,其余所有安理会成员均投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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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分西半球国家的成员资格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移除成员资格 | 起草:温时

安全理事会,

表示注意到来自拉坎托尼亚伊波特狐川民国安蒂亚政府的信件和资料,

由此注意到法兰克丝帝国酸蚀荒原濑濛帝国的恶劣人权记录、暴政体制、极端军国主义政策和此前多次破坏西半球和平之行径,包括自1006年以来有证据表明的系统性压制政治与个人权利,在狐川内部动荡期间煽动其发生分裂、对拉坎托尼亚的武装入侵、屠杀平民和刻意制造人道主义灾难导致超过120万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听取了包括自由联邦洛雨叶的建议,

根据宪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取消法兰克丝帝国酸蚀荒原濑濛帝国的世界联盟之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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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2 号决议
1025年1月23日表决通过,64 /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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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世界人权公约》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制定国际法 | 起草:温时

大会,

重申联盟宪章序言中赋予世界联盟的神圣义务及职责,

根据联盟宪章第二、十三条,

基于联盟宪章的原则、宗旨和愿景,

决定正式颁布《世界人权公约》(另附原文),并提请各成员国政府就是否加入公约做出一次决定。

同时,亦决定请世界联盟往后所有的新成员国在加入之后即就是否加入这一公约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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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3 号决议
1025年1月23日表决通过,60 /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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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国际战时人道法》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制定国际法 | 起草:温时

大会,

重申联盟宪章序言中赋予世界联盟的神圣义务及职责,

根据联盟宪章第一、二、十三条,

基于联盟宪章的原则、宗旨和愿景,

决定正式颁布《国际战时人道法》(另附原文),并提请各成员国政府就是否加入公约做出一次决定。

同时,亦决定请世界联盟往后所有的新成员国在加入之后即就是否加入这一公约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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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4 号决议
1025年3月22日表决通过,59 / 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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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国际法院规约》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制定国际法 | 起草:温时

大会,

重申联盟宪章序言中赋予世界联盟的神圣义务及职责,

根据联盟宪章第一、二条,

基于联盟宪章的原则、宗旨和愿景,

决定正式颁布《国际法院规约》(另附原文),并提请各成员国政府就是否加入规约做出一次决定。

同时,亦决定请世界联盟往后所有的新成员国在加入之后即就是否加入这一公约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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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5 号决议
1025年3月29日表决通过,65 / 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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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世界儿童权利公约》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制定国际法 | 起草:温时

大会,

重申联盟宪章序言中赋予世界联盟的神圣义务及职责,

根据联盟宪章第一、二条,

基于联盟宪章的原则、宗旨和愿景,

决定正式颁布《世界儿童权利公约》(另附原文),并提请各成员国政府就是否加入规约做出一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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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6 号决议
1025年3月29日表决通过,59 / 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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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禁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条约》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制定国际法 | 起草:温时

大会,

重申联盟宪章序言中赋予世界联盟的神圣义务及职责,

根据联盟宪章第一、六、七、十七条,

基于联盟宪章的原则、宗旨和愿景,

决定正式颁布《禁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条约》(另附原文),并提请各成员国政府就是否加入规约做出一次决定。

同时,亦决定请世界联盟往后所有的新成员国在加入之后即就是否加入这一公约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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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 3 号决议
1025年1月11日表决通过,11 / 0 / 1 。除埃隆罗克弃权外,其余所有安理会成员均投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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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血雾森林的成员资格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移除成员资格 | 起草:温时

安全理事会,

表示注意到血雾森林的动荡政局,

听取了包括自由联邦社会主义实践体系灼日社会主义共和国温时民主共和国的建议,

根据宪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取消血雾森林的世界联盟之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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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7 号决议
1025年4月12日表决通过,68 / 4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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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国际主权公约》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制定国际法 | 起草:温时

大会,

重申联盟宪章序言中赋予世界联盟的神圣义务及职责,

根据联盟宪章第一、二、四、七条,

基于联盟宪章的原则、宗旨和愿景,

决定正式颁布《国际主权公约》(另附原文),并提请各成员国政府就是否加入公约做出一次决定。

同时,亦决定请世界联盟往后所有的新成员国在加入之后即就是否加入这一公约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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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8 号决议
1025年4月19日表决通过,65 / 5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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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国际和平公约》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制定国际法 | 起草:温时

大会,

重申联盟宪章序言中赋予世界联盟的神圣义务及职责,

根据联盟宪章第一、四、六、七条,

基于联盟宪章的原则、宗旨和愿景,

决定正式颁布《国际和平公约》(另附原文),并提请各成员国政府就是否加入公约做出一次决定。

同时,亦决定请世界联盟往后所有的新成员国在加入之后即就是否加入这一公约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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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 9 号决议
1025年4月19日表决通过,69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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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国际经济、文化与社会权利公约》

强度:即刻执行 | 类型:制定国际法 | 起草:温时

大会,

重申联盟宪章序言中赋予世界联盟的神圣义务及职责,

根据联盟宪章第二条,

基于联盟宪章的原则、宗旨和愿景,

决定正式颁布《国际经济、文化与社会权利公约》(另附原文),并提请各成员国政府就是否加入公约做出一次决定。

同时,亦决定请世界联盟往后所有的新成员国在加入之后即就是否加入这一公约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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